泰州市区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2020年06月11日 10:40:14 | 来源:泰州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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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泰州市政府同意,市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将市区(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医药高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年1896元提高到2040元,增加144元。此次调整将惠及市区城乡居民28.34万人,财政每年增加支出约4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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