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荔枝网评:全面普查,打好防灾减灾提前量

2020年06月09日 09:24:40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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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评论员/艾佩韦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把工作做在前面、打好提前量,之于应对自然灾害意义重大。6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我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经国务院同意,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加强自然灾害防治,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重要论述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石。从超强台风“利奇马”,到贵州水城“7·23”特大山体滑坡灾害,再到四川长宁6.0级地震,仅2019年,以洪涝、台风、干旱、地震、地质灾害为主的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1.3亿人次受灾,909人死亡失踪,12.6万间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19256.9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270.9亿元。因此,提升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刻不容缓。

  同自然灾害抗争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课题。虽然当前人类还无法全面阻止自然灾害的发生,但提升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大有可为。其中,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正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可以摸清全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国和各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进而为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学习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精准把握普查对象范围、普查涉及自然灾害类型、普查具体内容、普查标准时间点等重要信息。同时,要加强组织实施、配套好工作经费、强化普查队伍业务培训,提前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准备工作。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事关防灾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能力。广大普查工作人员和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实事求是提供数据,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挺在前面,持续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加强对普查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普查工作成效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是为了人民群众,同样要依靠人民群众。《通知》明确指出,普查对象包括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若人民群众不知晓、不理解、不支持,普查工作的质量必然会打折扣。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下好“先手棋”,及时启动宣传工作,运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把宣传工作抓细抓活抓常,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防患于未然,捉矢于未发。”应对自然灾害,关键在防。各地区、各部门要始终心系人民群众安危,把《通知》精神落实到位,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不断织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防护网”。(艾佩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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