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鼓楼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盟成立三周年成效显著

2020年06月05日 15:00:31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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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6月5日,南京鼓楼区检察院会同成员单位代表举行鼓楼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盟成立三周年座谈会。大家表示,共抓大保护,重心就落在一个“共”字上,联盟成立的最大意义,就是凝聚各方力量,共做一件事—保护长江。 

  会上,河海大学教授晋海作“长江保护法”专题报告。根据联盟章程规定,联盟办公室设在鼓楼区检察院。联盟成立以来,长江保护一是由“单打独斗”向“协同作战”转变,形成协作新局面。联盟建立了信息通报共享、联席会议、保护预警、专人办理、社会调查等五项机制,加强了彼此间的联系和协调,切实扭转了过去“各自为战”的工作局面。二是由“单一打击”向“全面打击”转变,实现新突破。2017年以来,办理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10件239人,包括高检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挂牌督办的“4.10”污染环境案、“4.24”全省首例洗舱水污染环境案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此外,成功办理了一批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3件案件入选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六大典型案件,3件案件分别被评为2018年、2019年南京十大法律监督案件。三是由“刑案办理”向“综合保护”转变,取得保护新成效。依托法律监督职能,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手段,打好检察保护“组合拳”,围绕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6份,同时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修复”,办理涉江公益诉讼案件3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四是由“独自探索”向“借脑引智”转变,迈上治理新台阶。一方面,发挥联盟成员单位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污染检测、损害评估等方面的专业优势,为司法办案提供智力支持。

  另一方面,举办“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的检察职责与行政职责论坛”,承办全国性的“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促进专业理论与司法实践的优势互补、有机融合。检察长牵头的课题被评为省社科应用研究二等奖、市社科决策咨询优秀成果一等奖、市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在全国“公益诉讼检察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在今年“南京市两会”提交的关于尽快制定《南京市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条例》的立法议案,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对议案给予了高度评价,现议案已被列入立法议程。鼓楼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盟单位代表南京海事局、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城北污水处理厂、南京市江豚保护协会等5家单位分别介绍了本单位依托联盟,开展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打算。与会单位进行了讨论交流。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余根网 通讯员/王宇 王岩 电台记者/查多 编辑/方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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