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圈养野生动物,属于违法行为,但少数人出于猎奇、利益等原因铤而走险。近日,如东警方就查获一名通州籍男子利用猴子,在如东县做起了红白喜事生意。
近日,如东县城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童华路天星村二十八组路段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一辆suv车,车后备箱和一扇车门敞开着,民警便上前查看。
南通如东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蔡添露说:“笼子里面有一只猴子,当时车上有一名男子下车,说猴子是他的。我们询问他猴子是用来干吗的,他说他是用来做红白喜事乐队生意的,猴子带过去是表演的。”当民警问到猴子来源,是否有驯养证时,这名通州籍男子含糊其辞,一会儿说猴子是从马戏团借来的,一会儿又说是向朋友借的。
民警随即把男子带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询问,了解到这名男子姓顾,他承认这只猴子是以两万四千元价格,向一个安徽人买过来的。该男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目前已被依法取保候审。猴子被送到如东县野生动物救助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想要养一些平时不是很常见的动物,可以向林业部门咨询,看这个东西是不是符合家养条件。
(报道/季湘婷 姜宁惠 徐晗 如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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