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讯 “未成年人犯罪了,就一定会如成年人一样受到惩罚吗?”“面对犯罪低龄化问题,法律层面该如何应对?”“遇到校园欺凌,我该怎么办?”……“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南京市人大常委会联合该市检察院、教育局、团市委、律协等部门,邀请法律专家、检察官以及人大代表,开设了一堂特殊的“网课”,解答了来自网友们的一个个问题。当地20余所中小学组织近万名学生在线观看。
据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建友介绍,为全面了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情况和民众关心的焦点问题,该市人大相关工作机构专门组织了一场网络调查,先后收到网友意见建议百余条。“其中,很多网友普遍关心的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了,是不是和成年人一样受到处罚?’这个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不少专家表示,由于未成年人基本都是在校学生,校园法治教育必须成为未成年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
据南京市教育局一级调研员蒋希波介绍,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了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针对校园安全及中小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等提出了具体建议,这份建议书在全国教育行业引起了强烈反响,“为了这份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地,南京市联合检察机关广泛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活动,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远离违法警戒线。”
“目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已经成为检察机关校园普法的一大特色品牌,南京市有108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市、区两级检察院所有院领导全部担任此职,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引路人、贴心人和好伙伴。”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五老村小学名校联盟总校长成剑向网友介绍,去年9月份开学之初,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范群就接过中华中学徐飞校长的聘书,正式成为该校的“法治副校长”。
“检察官进校园后,对于公众关注的校园犯罪、校园欺凌案件尤其关注。”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韩晓帆表示,“校园欺凌不单纯只是‘熊孩子’之间的开玩笑,而是一种校园暴力。如果你是一个被欺凌者,首先要保护好自己,在视频监控不到的地方,尽量与同学结伴而行;遇到欺凌时,视情况大声求助,并且及时向父母老师报告,必要时打110报警;平时也要注重加强防范,用文明的方式解决‘野蛮事’。”
韩晓帆同时还忠告一些“熊孩子”,要学会善待他人,通过欺凌他人来寻开心,无法得到真正的友谊和尊重。如果继续以欺负同学为乐,那就是游走在犯罪的边缘,最终可能落入犯罪的深渊。
而一旦涉罪未成年人教育引导不当,有可能再次犯罪,成为危害社会的“问题少年”。对此,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爱武建议,检察官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要进一步向对涉案未成年人以及监护人进行交流谈心。“办案检察官也可以根据案情需要,走访涉案人员所在的学校、家庭、社区,了解其家庭环境、成长经历等情况,从根本上找出犯罪原因。同时,根据未成年人心身特点和性格特征,对每名涉案未成年人建立档案,制定帮教挽救方案。”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杨尔希 编辑/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