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发文通报了2019年度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宿迁市荣获优秀等次,被通报表扬。
此次评议考核是《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出台后的首次省级考评,也是省政府自2016年实施新的食品安全年度考核评价体系以来,宿迁市首次获得优秀等次。
2020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深入推进《宿迁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升五项能力、开展六大行动,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近日,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发文通报了2019年度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宿迁市荣获优秀等次,被通报表扬。
此次评议考核是《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出台后的首次省级考评,也是省政府自2016年实施新的食品安全年度考核评价体系以来,宿迁市首次获得优秀等次。
2020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深入推进《宿迁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升五项能力、开展六大行动,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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