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企事业单位不动产开始集中补办证

2020年05月24日 10:37:04 | 来源:盐阜大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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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困扰我们多年的不动产办证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今天终于迎刃而解了。”5月22日下午,盐城方天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盐城交通技师学院等首批10家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在盐城市召开的集中开展企事业单位不动产补充办证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接过红色封面的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是企事业单位的重要资产,在办理贷款、融资、抵押等经营活动中具有重要作用,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部分企事业单位未能办理不动产登记。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盐城市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全市企事业单位不动产补充办证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亮剑,提供暖心周到服务,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四新盐城”注入新动能。

  发布会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解读了《意见》内容,并同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工信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一同回答媒体提问。《意见》明确,申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同时符合5个条件:全市范围内因历史遗留问题,已建成且正常生产经营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企业,以及因历史原因已建成但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土地或房屋等权属没有争议;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河道蓝线、城市绿线;不影响近期规划实施,未列入政府征收范围;因历史原因未及时办理项目用地、规划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有关手续。

  “对不符合上述条件,以及列入全市‘三项清理’的闲置土地和僵尸企业、已列入关闭退出计划的化工企业、小产权房等不在申请补充办证范围。”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特别强调了《意见》的这一条款。

  《意见》规定,历史遗留问题原则上是由于政府招商引资特殊政策、规划调整、当事人遗失有关材料以及产权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后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无法办理等原因,造成未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情形。

  经自查符合集中办证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所在园区、镇(街道)提出“集中办证”申请。具体集中办证程序为:由园区、镇(街道)先对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初审,然后职能部门对规划、消防、安全、环保等重大事项进行并联审查,接着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确认,最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同时,各不动产登记机构还将设立集中办证绿色通道,确保即到即办、随到随办。

  据了解,截至记者发稿时,市区首批共有40家企事业单位成功办理不动产权证,在市委市政府的帮助下卸下历史“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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