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2019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布。市慈善总会、丹阳市慈善总会、扬中市慈善总会、句容市慈善总会、润州区慈善总会、丹徒区慈善总会、扬中市麦田慈善基金会、扬中市伟信教育发展基金会8家社会组织榜上有名。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1家社会组织获得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凡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符合相关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申请前连续3年每年用于公益活动的支出不低于上年总收入的70%,且达到当年总支出的50%以上,均可向登记地民政部门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爱心企业通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进行公益事业捐赠的,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市民政局表示,将切实加强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的后续监管,督促其及时公开接受捐赠和项目支出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社会组织尤其是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建设,进一步发挥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效应,助推我市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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