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流转补偿后签协议规范吗?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流转程序不规范!

2020年05月18日 13:36:36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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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流转应该遵循自愿有偿原则,先签协议再流转,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地方出现了先流转补偿再签协议的现象,这样合乎规范吗?对此,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在《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中回应:程序不规范!

  在新沂市草桥镇堰头村杨庄组的几片土地上,现在已经栽上了大量的树苗,而就在一个月前,这里还跟其他田地一样,种着麦苗,等待六月的丰收。可从四月初开始,当地组织机械和人员,连夜将麦田推平,改种树苗。

  对于推田的理由,堰头村给的说法是土地流转,整个杨庄共有四个组的土地在此次流转范围内。按理说,通过土地流转,既有利于集约化生产,又能让村民拿着流转资金外出打工,增加收入,本来是件好事。可当地部分村民对这次流转有异议,他们认为,村委应与村民就流转时限、补偿机制等协商一致后,先签合同再流转,可眼下连流转对象是谁,大家都不知情。

  据村民反映,当初在推田种树前,村里派人上门,说让各户确认自家土地承包面积,然后按手印或者签字确认,但并未看到任何流转协议。统计后没几天,便告知补偿款已打入各自账户,其中包括每亩一千元的土地流转金和每亩一千元的青苗补偿费用。补偿款下发没多久,村里就开始推田了,一些村民对这样的做法很难认可。

  在堰头村村委会,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流转是由草桥镇政府组织,树苗也是镇里栽种的,当初在入户核对信息前,村里已将流转一事向村民征求意见。为此,村委会还拿出了一份统计表,表上不光注明各户亩数,还有金额和一折通账号等内容,村民签字和按手印意味着同意流转,并且从村里统计的情况看,四个小组村民全部同意。

  至于为何不等签完正式协议再流转,村委的理由是为了赶种树的时间,因为栽种树苗有季节性,随着气温升高,若种植时间继续推后,树苗成活率就会变低。镇里和村里前期一直集中精力忙于种树,签合同的事就被耽搁下来。

  从堰头村委提供的相关材料中,记者看到,杨庄组此次流转土地共503亩,涉及流转金及青苗补偿共支付近104万元。草桥镇政府一名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解释称,当地为响应新沂市提出的农村人居环境改造要求,计划对全镇道路实施绿化工程,所以选择流转部分土地集中种植苗木,流转费用是参照已有标准发放的。“我们补了青苗费和土地补偿后,能起到降低种植成本的作用,同时老百姓还能多拿一点。”

  不过,这名负责人也承认,先流转补偿后签协议,在程序上有问题,“在土地流转具体操作行为上是不规范的,导致有些群众不理解,宣传工作没做到位。”为此,草桥镇政府表示,他们一方面将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程序,明确细化合同内容,详细约定土地亩数、补偿金额、流转年限以及增长机制,抓紧与村民尽快签订,之后再由村委与镇政府签订流转协议;对于不愿流转的村民,当地也将为其调整同等面积质量的土地。“既保障我们整体上的工作进展,也能够维护老百姓的利益。”另一方面,草桥镇已成立专项工作组,入户排查,对堰头村杨庄组土地流转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加以整改,若整改不到位将督查问责,确保土地流转行为规范有序。

  在5月18日《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的直播过程当中,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李明表示,按照土地流转的程序,在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的基础上,应与村民先签订合同再流转土地进行耕作,草桥镇此前的做法并不符合规范,但对其后续的整改措施予以认可。

  李明强调,土地流转看似简单,但实际操作过程中,既要抢抓农时、做好农业生产工作,又要保护农民权益,依法合规进行,因此各级政府在大规模土地流转时,要提前谋划,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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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樊居奇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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