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论文。5月9日上午,在宿迁市“1+X”新闻发布会上,宿迁市人社局发布了《宿迁市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实施办法(试行)》,不拘一格为宿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选拔人才。
近年来,宿迁市建立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机制,有效克服当前职称申报评审中存在的“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破除论资排辈的思想观念,重点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业内、社会和市场认可,实现对人才的科学、客观、公正评价。

新闻发布会现场
“到去年底,宿迁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已达到32万人,但是,其中具有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主要集中在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宿迁市人社局党组成员、考鉴中心主任张永生说,随着宿迁发展,对各领域专技人才的需求不断提升,建立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机制,势在必行,为全市百千亿级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
● 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面向企业、民办非企业、新兴业态、自由职业人才以及专职从事科研工作的事业单位人才。
● 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层级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比较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符合贯通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具有一技之长的乡土人才,均可申报考核认定中级职称。
● 考核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集中考核认定一次,由宿迁市人社局发布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年度考核认定工作通知,明确受理考核认定材料的时间和要求等有关事项。
● 申报人材料经所在单位公示后,报送至单位属地职称主管部门审核,无异议后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
● 经考核认定的中级职称与正常评审通过的中级职称具有同等效力,后期符合江苏省相应专业高级职称晋升条件时,可用于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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