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每个驾驶员都知道的道理,但是有的时候,因为自己的疏忽还是会出现纰漏。5月8日上午十点,常州天宁交警大队民警在竹林北路巡逻的时候,就碰上了这么一件事儿。
常州市天宁交警大队民警闵超介绍,当时一辆小轿车违停在路边,交警就对其进行违停的现场处罚。司机立即从旁边的店里跑出来,表示马上走。
想着车子被贴单后,就要罚100元,记三分,这名车主表示自己只是临时停在路边,马上就会开走,说着便打开车门开始挪车,而就在他挪车后下车,交警发现了问题,司机身上有很浓的酒味!
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37毫克,达到了酒驾标准。经询问,这名男子其实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因为酒量太差,直到第二天上午十点,酒劲儿还没能过去。直到这个时候,司机还希望交警能“通融一下”……
按照规定,交警对他处以扣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处罚1000元的处罚。
也给酒量差的朋友提个醒,如果隔夜喝了酒,第二天哪怕自己感觉良好也尽量不要开车,毕竟开车上路,安全至上。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周杨杨 胡超 武进台/刘洋 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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