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同意在连云港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020年05月07日 14:53:36 | 来源: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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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6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此次获批的46个城市中包括连云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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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要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合试验区)建设要复制推广前四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品牌建设,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全面发展,全力以赴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同时,要保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国门生物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和有效防范交易风险,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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