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4月28日上午,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三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织开展"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送法进工地"活动。

活动在溧水区天生华都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施工工地举行,现场为农民工、工程项目负责人、劳资管理员宣讲政策。据介绍,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突出问题,《条例》规定实行实名制管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代发工资等制度,切实规范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

江苏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张景亮说:“明确规定,总包单位必须设定专用账户,专用账户的钱只能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减少了发放工资的环节。并且必须按照农民工的工作量按月足额支付,避免了年底集中兑付现象。”

四川成都籍在宁农民工姚鑫说:“以前的时候我们在其他的工地干活的时候,每10天发放500还是600块生活费给我们,然后剩下的是到过年发,现在是每个月8-16号之间工资就全部打到我们卡上了。”

《条例》还严格了制度落实的法律责任,同时注重发挥信用监管作用,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列入"黑名单",由多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据悉,江苏约有360万农民工,我省将持续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强化工程建设领域的制度执行和落实,加强欠薪预警监测和处置。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浦沫瀚 杨帆 编辑/朱一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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