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所属海域5月1日起伏季休渔

2020年04月24日 17:33:01 | 来源:连云港手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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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今天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连云港所属海域今年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休渔作业类型包含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据了解,伏休期间休渔渔船原则上在船籍港所在地渔港内休渔,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回船籍港休渔的,经船籍港和停泊港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协商并填写《异地休渔渔船申请表》,办理书面确认手续后,方可异地休渔,伏休期间由停泊港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纳入安全监管的乡镇渔船一律返回所属县、区进港休渔,严禁跨区域停靠。特殊经济品种可执行专项捕捞许可制度,品种、作业时间、作业类型、作业海域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及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连云港联合执法队将在休渔期间不定期组织海上日常巡查、交叉检查、突击抽查、区域联查,加大对涉渔“三无”船舶、浮子筏、快艇的打击力度,特别禁止在港渔船明火作业。对违反伏休规定的渔船,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张网类作业除单锚张纲张网(帆式张网)外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确需为一些对资源破坏程度小的作业方式渔船提供配套服务提前结束休渔的捕捞辅助船,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配套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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