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4月23日下午,记者从《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是常州制定的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对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具有“里程碑”意义。
今后,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人过马路时低头看手机,遛狗不牵绳,……一系列不文明行为,都将受到处罚!
条例共六章三十七条,包括总则、文明行为倡导、不文明行为治理、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戳这里,看条例具体内容。
《条例》是精神文明建设德法相济的“连接线”。可以依法惩治相关的不文明行为,使文明劝导可以“软硬”两手抓。同时,也有效解决一些文明城市建设中“老大难”的问题,使文明办、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可以旗帜鲜明地开展褒奖和惩治,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落细落小落实,更务实地回应好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
设“重点治理清单制度”,提高“短板”
建设更高水平的全域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个由长短不一的木板组成的“木桶”。在多年的精神文明建设中,我市优势突出“牵引力”强劲,文明城市建设屡创佳绩、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硕果累累,尤其是发源于我市的道德讲堂,十年常态常新,成为道德风尚高地上的一面旗帜。
但是,木桶能装多少水却是由短板的高度决定,《条例》设置了“重点治理清单制度”,不仅解决静态的法律制度与动态的法治实践之间的矛盾,还为联合执法、法律惩罚等提供法律保障,着力整治与处罚市民群众十分反感、社会反应十分突出,并且反复发生、反复回潮的不文明行为,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木桶的“短板”。
设“红黑榜”,推动文明行为内化为个人自觉
建设更高水平的全域文明城市,既要抓好硬件建设,更要抓好软件升级。软件的核心就是人的素质,为此,通过立法设立了文明行为的“红黑榜”,告诉市民鼓励哪些行为,禁止哪些行为,违反了禁止行为必须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推动文明行为内化为个人自觉,逐步形成社会良好风尚。
2017年,常州成功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并成为全国首批全域文明城市,未来的“文明之路”需要每个人的努力,一起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贡献一份力量!
来源:常州手机台 编辑/李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