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徐州市将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审批权限下放到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经开区房产管理服务部门,大大提升了申请受理的速度。
工程费用5万元以下的,由各区物业管理部门直接审核,徐州市物管中心直接拨款;
工程费用超过5万元的,由各区初审、市物管中心进行复核后,再行拨款。
怎么申请使用?
一般使用程序
可使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电梯消防维修基金。
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相关业主或者社区居(村)委会可作为申请人,提出使用申请。
应急使用程序
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或社区居(村)委会可以作为申请人。
统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
统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按以下情况确定首先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无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辖区物业主管部门或社区居(村)委会是申请人。
申请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有关事项。
各物业服务企业协助申请人做好维修资金使用申请材料的上报,并建立台账制度及时向业主公示。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从哪来?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即房屋本体维修资金,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60元/m²(无电梯)或90元/m²(有电梯)。
建设单位交存的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
简称电梯消防维修资金,2013年5月1日后受让土地且设置有电梯的物业应交存。
统筹维修资金:
目前资金来源主要为市物业管理中心整合全市市区维修资金总量,通过公开询价招标选择最高利率办理定期存款所产生的收益。
收益到账后,根据各小区维修资金交存时间长短、资金多少进行分配,计入小区整体账户。
手续到哪儿办理?
市区业主可以到下列地点办理维修资金相关业务:
鼓楼区房产服务中心:泉山区明理街5号办公楼210室 电话:0516-85585802;
云龙区房产服务中心:铜山路21号综合楼603-1室 电话:0516-83169202;
泉山区房产服务中心:建国西路61号办公楼902室 电话:0516-68881120;
经济开发区房产管理处:徐海路9号科技大厦715室 电话:0516-877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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