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50万!——南京江北新区启动中青年优秀人才选拔

2020年04月18日 16:44:19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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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  今天(4月18日),南京江北新区发布通知,根据《南京市关于中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培养的实施办法(修订)》《关于开展2020年度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江北新区中青年优秀人才选拔培养实施办法》要求,启动实施2020年度江北新区中青年优秀人才选拔工作。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符合南京江北新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主要从事研究或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中青年创新创业人才。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二、选拔类别

  南京江北新区中青年优秀人才分7个类别进行选拔培养:

  (一)科技创新优秀人才。重点支持瞄准行业和市场需求开展技术研发的企业青年工程师。

  (二)金融优秀人才。重点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科技金融服务领域的领军人才。

  (三)文化优秀人才。重点支持哲学、社科、文艺、新闻等领域的领军人才。

  (四)教学优秀人才。重点支持教育领域的领军人才。

  (五)卫生优秀人才。重点支持医药卫生领域的领军人才和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的卫生人才。

  (六)高技能优秀人才。重点支持工程应用技术领域的技术技能领军人才。

  (七)乡土优秀人才。重点支持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领群众致富“三带”作用发挥显著的乡土人才。

  三、支持政策

  1.发放津贴补助。培养期内,对入选的南京江北新区优秀人才,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津贴;对市级评定的拔尖人才,再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津贴。

  2.项目配套资助。对市级拔尖人才主持的国家级和省级人才计划项目和课题,择优给予资助。根据项目和课题总体资金预算情况,按所获经费1:1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配套资助。其中可按不低于30%用于个人补助,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

  3.组织培训进修。推荐人才参加各级举办的高端研修培训。

  4.建立导师制度。协调聘请顶尖专家担任优秀人才结对导师。

  5.给予集成支持。各主管部门负责为培养对象开展项目研发、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等提供便利条件和经费保证。优先推荐申报各级人才荣誉。入选的江北新区优秀人才纳入E类人才,享受购房服务、租赁补贴等新区人才安居政策。

  6.提供优质服务。将拔尖人才培养对象纳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联系服务专家重点对象,建立定期问需、结对服务制度,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培养对象在技术创新、科技创业、学术研究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按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子女教育、健康医疗、经济贡献奖励等政策待遇。

  四、选拔程序

  1.组织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将申报材料报所属主管部门、产业平台、街道审核;相关主管部门、产业平台、街道对拟推荐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开展品德评价,择优推荐至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专家评审。分类组建专家评审组,提出评价意见。

  3.社会评价。对推荐人选获奖情况、技术先进性、市场认可度、行业影响力、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梳理,并按一定权重给予分值。

  4.科技顶尖专家举荐。组织新区A类科技顶尖专家从其在新区的团队中开展举荐。每人每次限举荐1人,直接纳入培养对象建议人选。

  5.综合考评。将专家评审结果、社会评价情况折算对应分值后,由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综合考评,提出优秀人才建议人选名单。

  6.审定公布。优秀人才建议人选名单报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人才所属主管部门、产业平台、街道予以通报。主管部门、产业平台、街道负责及时向用人单位通报人才年度入选情况。

  7.择优推荐。2019年入选的区级中青年优秀人才可继续申报市级,将根据区级评审结果,择优推荐参加市级中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对象选拔。

  联系人:包君 025-88029278

  电子邮箱:384375769@qq.com

  附件:

  1. 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

  2. 江北新区中青年优秀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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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南京江北新区  记者/许宸   通讯员/朱敏  编辑/张闻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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