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出台新规:合同执行案件立案后 24小时内冻结被执行人财产

2020年04月16日 17:02:00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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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赢了官司,当事人最关心的就是案件执行能否到位。案件执行得越快,意味着当事人的权益保障效率越高。今天,记者了解到,南京溧水区法院发布了提高执行合同案件效率的新规,这在省内尚属首次。

  南京溧水区法院出台的提高执行合同案件效率的新规明确:新收的执行合同案件,只要材料齐全,应当在7天内立案;立案后,5天内要完成各项文书的制作,并在3天内将制作好的文书统一送达。新规还明确,执行合同案件立案后,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证券、车辆等财产,必须24小时内冻结。南京辖区内的股权、不动产等财产,3天内完成查询、查封;辖区外的被执行人财产,1个工作日内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发起查询、查封委托。

  南京溧水区法院执行局法官介绍说,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执行案件的办理期限是6个月,新规将案件办理的期限大幅缩短。以溧水区法院为例,去年法院受理的执行合同案件平均办理时间为84天,新规实施后,这一时间有望缩短至60天。

  南京溧水区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朱波告诉记者,之前执行案件分到法官手上后,就由该法官全部负责案件,包括查控、文书送达、财产处置等等。“现在我们通过这些节点规定期限,同时把这些节点交给相应的人办理,对这些相应的节点进行单独的(期限)考核,大大缩短了时间。”

  在溧水区法院去年的所有执行案件中,将近30%属于执行合同案件。执行合同案件的执行款项更是占到全部执行款项总额的50%。新规就要求加快被执行人的财产处置速度。这样,当事人就能更快拿到执行款。比如,新规要求,银行存款类的财产应该在3个工作日内划扣到法院。比较复杂的财产,比如说厂房等,需要先进行评估。新规要求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启动评估程序。溧水区法院执行局的负责人说,当事人系商事主体、案由属于合同类纠纷的执行案件,比如市民因购物、购房发生纠纷,打官司的,都适用于新规。

  南京溧水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周荣强表示,当时双方由一方是企业的,可以适用该新规,“一方是个人一方是企业的,或者双方都是企业的,都属于执行合同案件的范畴。”

  更多新闻视频,请关注江苏公共新闻频道4月16日18:30的《新闻360》。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张清 编辑/梁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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