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国家秘密人人有责!《江苏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条例》施行

2020年04月15日 15:20:24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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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的4月15日是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条例》于15日起正式施行。

保守国家秘密人人有责!《江苏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条例》施行

  作为江苏国家安全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条例》总结提炼了我省近年来反间谍安全防范方面许多实践经验,科学规范了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机制.《条例》明确,公民必须保守国家秘密,任何公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发现间谍行为或者线索,应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等部门报告等。在普遍义务外,《条例》还对国防科研生产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涉及国家安全的企业这四类特别重要单位做了更进一步的规定。

保守国家秘密人人有责!《江苏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条例》施行

  江苏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司法监督处负责人仲向前介绍,这四类单位涉密多,涉及秘密的等级高,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渗透破坏窃密的重点目标,要建立周边安全巡查制度,对外交流合作管理方面的制度,外来人员安全管理方面等几项制度;对本单位核心涉密专家人身安全、试验场所安全、科研项目安全等方面制定安全保护方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

保守国家秘密人人有责!《江苏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条例》施行

  《条例》结合江苏特点,将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明确网格员要承担起宣传教育、信息采集、隐患排查、线索报告等工作职责,并提出加强海上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鼓励和引导渔民和渔业单位发现并报告涉嫌间谍行为的线索,协助防范、制止间谍行为。此外,《条例》明确,每年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所在的这一周为江苏反间谍安全防范宣传周,期间全省上下要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反间谍安全防范意识。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罗聪懿 杨时盛 编辑/胡超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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