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社保扶贫 四类困难群体养老实现“三个100%”

2020年04月12日 16:07:24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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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  去年以来,泰兴市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低收入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及重度残疾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助力脱贫攻坚。 

  昨天下午,泰兴市河失镇人社所工作人员来到三军村贫困户黄同海家中,帮助他完成2020年资格认定信息核对。黄同海今年64岁,没有子女,一个人独居,未缴纳城乡基本养老  保险,但是他100%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每月都可以领取100多元养老金。 

  三军村三组村民黄健今年45岁,因脑热后遗症,失去劳动力,也无法正常缴纳养老保险金。在进行相关人员信息确认后,市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也将他纳入困难人员代缴保险名单中,由政府代其缴纳。村党总支副书记黄国华说,全村有建档立卡户50户,有23户已领取国家基础养老金,还有27户是国家免缴的,解决了全村的脱贫问题。

  针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低收入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及重度残疾等四类困难群体,泰兴市专门设置了200元的缴费档次,由市政府代其缴纳。自2020年1月1日起,  

  基础养老金标准在省定最低标准的基础上增加每人每月5元,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同时对已经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并且当年达到65周岁的人员,从次年1月1日  

  起,增发高龄人员养老待遇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截止2019年12月,社保扶贫实现“三个100%”目标,为8386名困难人员代缴保险费,为10名困难职工申领养老保险救助  

  借款,为19775名困难人员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市社保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科长周琴表示,做好精品服务,确保低收入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及重度残疾人员当中,所有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范围,实现100%参保登记、100%代缴费、100%享受待遇。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范涤青  编辑/张闻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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