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对外发布一条短片,短片中一名女孩自述“被烟台上市公司高管性侵4年”。该短片一经发出便在网络引起热传,并持续引发热议。
目前,烟台市芝罘区公安分局已立案调查,正对案情进行核实。
4月11日凌晨,烟台市公安局发布警方通报:关于一女子控告鲍某某性侵一案,我局已组成工作专班,并商请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对前期芝罘公安分局侦办的案件事实及公众关注的相关问题正在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高管涉嫌性侵养女 女孩代理律师:还在核实细节
“这个案件在热搜上大家关注度也比较高,但具体案情还在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中,细节仍在保密阶段。”山东泰泉律师事务所李翠萍律师告诉红星资本局,现在不便做过多回应,请等待后续进展。
山东烟台警方昨天(4月9日)晚上发布声明称,目前侦查工作仍在进行。去年4月8日,受害女孩曾到公安机关报案,后来由于证据不足认为鲍毓明不构成犯罪于4月26日撤案。而在去年10月9日掌握最新线索后再次立案。如今半年过去,案件没有披露过最新情况。
据南风窗报道,三年期间受害人曾两次自杀未遂,医院检查显示,受害人患有重度抑郁症、重度创伤后应激(PTSD)、重度焦虑症。
集团高管回应性侵养女:对其百般疼爱 她恩将仇报
【集团高管回应性侵养女:“她恩将仇报”】4月8日,山东烟台。杰瑞集团副总裁鲍某明被指性侵“养女小芳(化名)。对此鲍某明回应称,对小芳百般疼爱,要星星不给月亮,她恩将仇报。对于是否和小芳发生性关系,鲍某明没有明确回应,称涉及个人隐私。目前,警方已立案调查此事。
"性侵养女"案鲍某某个人公号曝光 曾称人要有缺点
鲍某某个人公众号曝光,曾在上面发布了一篇评论性的文章——《从“嫖宿幼女”来看未成年人保护的差距》。文中,鲍某某对中国以及美国的法律作出了对比。他认为,中国“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这条司法解释加上同时存在量刑较轻的“嫖宿幼女罪”,使得对幼女实施性侵害的定罪和量刑产生了很大空间和变数。
“没有完人,只有完蛋,所以一定要有缺点。”鲍某某公众号转发的37条潜规则中的第23条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