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9日,记者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为增强法治督察力量,发挥外部监督作用,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成效,市委依法治市办拟筹建法治宿迁督察专员人才库,近日,该办印发通知,面向各县区、市各有关单位和高校选聘首批法治宿迁督察专员候选人60名,涵盖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学者、企业管理人员、律师、机关法治工作人员等各类人员。
法治宿迁督察专员需具备理想信念坚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熟悉法治建设、行政执法司法和相关政策法规,在相关领域具备较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法治宿迁督察专员享有参加全市法治建设有关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法治建设文件、了解各地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参加法治培训等工作权益。将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安排,参加统一组织的督察活动或独立开展日常督察;调研所在区域、行业、部门的法治建设状况,广泛收集相关的意见建议;参加全市法治建设工作评议考核等有关工作;承担市委依法治市办交办的其他相关督察事项。
法治宿迁督察专员经组织推荐、面试函询、公告公示等程序后正式聘任,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调整一次,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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