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戴口罩、咳嗽遮口鼻”入法,能落地执行吗?|荔枝时评

2020年04月07日 14:47:47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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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熊志

  (作者熊志,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资深评论人;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用餐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日前,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二审,将“患流感戴口罩”等写入法条,引起了广泛关注。

  戴口罩、分餐制等,都是疫情防控时期的基本要求,但在非疫情时期,同样是应该大力倡导的行为习惯。现在以条例的形式常态化,有助于全社会养成良好的习惯。

  其实不仅仅是北京,《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修正案(草案)》日前在公示时,同样结合疫情防控,增加了“患有传染性疾病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他人”的内容。这种立法立规上的灵活调整,有效总结了疫情防控的经验成果,是与时俱进的体现。

  当然,不管是咳嗽遮掩口鼻,还是分餐制、公筷公勺,将它们写入条例而引发广泛关注,是因为确实存在着一些争议——用法律解决道德问题,是否合适?类似的不文明习惯由来已久,如何保证条例落地执行,避免行为规范成为摆设?

  首先得看到,全国各地的文明促进条例,虽然是条例的形式,但一般没有对应的罚则,更多还是属于倡导性规定,目的是引导民众,起文明提醒作用。

  另一方面,将一些公共影响较大的不文明行为,纳入法律规章的范畴,给予适当的惩戒,在国内外也都是比较常见的做法。比如很多国家都有明文规定,地铁内禁止饮食,违者将面临罚款。像国内的许多城市,则将汽车礼让行人变成强制要求,违者同样受罚。

  不过,哪些行为目前还只适合倡导,哪些行为需要配套惩戒措施,仍然需要区分。一些文明促进条例之所以沦为具文,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制定时过于理想化,以至于法不责众。

  比如患有流行性感冒等呼吸道传染病时,是否佩戴口罩对公共健康影响较大,也比较容易检验,将戴口罩写入条例,有助于矫正之前的一些不良习惯。

  但像咳嗽遮掩口鼻、分餐制等等,目前更适合倡导,而非一刀切强制化——咳嗽时没有遮掩口鼻,或者聚餐时没有使用分餐制,如何有效取证?一律强制惩戒,其实也容易浪费执法资源。

  对文明行为进行倡导很容易,但涉及取证执法,无疑困难得多。所以,在相关条例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要充分权衡各类陋习的公共影响,禁止和倡导分设,提前考虑执法实效。

  另一方面,除了对不文明行为施以惩戒,也有必要对文明行为进行奖励,以此形成示范效应。

  不管怎么说,对待公共陋习更严格,是社会发展、文明程度提高的表现。尤其本次疫情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经验教训,通过条例修订,加速推动一些良好习惯的落地,正当其时。

  但是,社会文明建设需要循序渐进,且“徒法不足以自行”。所以,在公共陋习入法的同时,要在执行端做好配套保障,避免文明规范徒具形式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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