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25日 09:12:59 |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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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出台的《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环境安全隐患的奖励办法》进行发布和解读。该《办法》的出台将扩大公众参与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办法》对涉及水、气、危险废物等十一类环境违法行为、五类环境安全隐患行为进行了确定,简单明确,方便举报人实施举报。在奖励金额上,在江苏省内有所突破,从五百元到十万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曹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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