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江苏人“吃的安全”!《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来了

2020年03月12日 21:00:57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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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2日上午,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负责人出席并答记者问。记者获悉,2019年我省食品抽查合格率98.2%,疫情防控期间全省食品市场质量安全稳定。

  《实施意见》共分5个部分17条,着眼2020年、2025年、2035年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对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

  《意见》要求,围绕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用5年左右时间,全省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十大攻坚行动。除此之外,要求各设区市每年至少开展1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意见》还提出近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如2020年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要达到6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要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要稳定在98%以上;到2025年,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要达到100%,这些量化可考的数据,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清晰目标。

  这份《实施意见》印发后,各设区市迅速开展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目前,南京市《实施意见》已审议通过,扬州市、徐州市的政策措施已经正式出台。近期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积极支持食品企业复工复产,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的价格稳定、质量安全、供应充足。

  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田丰介绍,下一步,我省将从三个方面继续抓好《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一是筹备召开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二是统筹抓好食品领域疫情防控和推动复工复产工作。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科学、精准、有效措施,全力推动食品企业复工复产,尽可能把疫情对食品行业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三是扎实做好今年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聚焦重点、强化监管,大力推进十大攻坚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全省人民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孙茂强 编辑/方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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