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以来,口罩成为“抢手货”。不法分子大发不义之财,以假口罩扰乱防控秩序。射阳民警发现案情快速侦破,于昨日正式宣判。
涉案口罩薄得像纸巾,一撕就烂。为辨别真假办案民警请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查验及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经检验该批飘安牌一次性医用口罩细菌过滤效率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
随后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这批口罩均从辛某那里购得。民警随后调取有关辛某的微信转账记录,发现其在春节前后进账29万元。在立案侦查后,警方于2月5日将犯罪嫌疑人辛某抓获归案。据辛某交代,1月22日晚,他在“滨海药圈交流群”看到刘某要去山东进货的消息后,第二天从刘某处购得50万只一次性口罩后,分售给各药店销售。
射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韩旭说:“在疫情防控期间,一次性医用口罩既是商品也是救命物资,这些假冒的口罩流入到市场,严重危害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虽然疫情初期存在被感染的风险,但专案组民警们一致认为不法商贩趁火打劫、浑水摸鱼,严重干扰、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必须坚持上溯源头、下查动向,开展全链条打击,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射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韩旭说:“专案组人员寻线追踪,通过微信、银行卡、资金流向、视频监控、车辆轨迹等方面,分析研判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远赴山东、河南等地,将犯罪嫌疑人张某、高某等成功抓获。”
3月8日上午,射阳县人民法院利用互联网远程审判的方式,依法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据悉,这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江苏省宣判的首例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
射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许元斌说:“今天开庭审理的辛某某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一案,本案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江苏省判决的第一例,辛某某以不法渠道以0.1元每只的价格购入不具防护能力的口罩175000只。并以0.4至0.6不等的价格对外销售,绝大多数口罩流入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辛某某最终被我院以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被判处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本案从公安接警侦办到法院审判仅用33天时间。对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同时也为疫情防控做出依法保障。
(来源:盐城广电全媒体新闻中心 编辑/张闻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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