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南京不少餐饮店已经复工做外卖了。春节前夕,一些餐饮店采购食品原料较多,疫情发生后,食品原料出现积压情况。但在餐饮单位复业后,违规使用、储存过期原料的情况却时有发生。
位于南京板桥新城花生塘购物公园内的一家牛肉汤店申请复业的时候,执法人员曾到现场进行了核验,在操作间内发现了不少过期的食物原料。执法人员当场勒令店家将过期食品全部处理掉。而在另外一家奶茶店,执法人员发现了同样的问题,店内不少果冻粉都已经过了保质期。
执法人员表示,食品经营单位在复工复业前,要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积压食品原料清理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予以无害化处理,做好记录台账。在核验的8家餐饮单位中有5家都存在类似问题,执法人员均进行了口头提醒。那么,店家有没有按照规定处理掉这些过期食品呢?3月3日上午,执法人员再次来到了南京雨花台区板桥新城的花生塘购物公园内的这家牛肉汤店。店内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将过期食品全部处理完毕。不过在这家奶茶店,执法人员在操作间内再次发现了12袋过期果冻粉,1袋过期黄金烤椰粒,还有一袋过期绿茶。对此,工作人员无法给出合理解释。“进货在最里面,可能没有注意到,做奶茶很忙的,我们肯定要及时清理掉。”奶茶店工作人员说。奶茶店负责人张女士表示,他们店是在2月22日复工的,现在马上进行整改。“我肯定要先停下来,把店里面到期的,接近到期的都要整理出来,该丢弃的要丢弃,保证顾客安全。”
执法人员表示,餐饮单位严禁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霉变生虫食品;严禁将过期食品退回供应商。严禁以改换包装、标签等方式进行销售或赠送。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此类行为进行重点执法抽查,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予以行政处罚。
“如果没有按照规定清理库存食品,第一次责令整改,警告,我们第一次告诉店家责令整改。如果第二次没有按照规定来做,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是一万到五万元的罚款。如果问题食品被使用了是五万到十万的处罚。”南京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板桥新城分局副分局长杨磊说。
(来源:《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