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3月2日省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切实帮助企业恢复生产,江苏连续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保费和应对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等政策文件。据测算,三项减费降税政策可为企业减轻负担近750亿元。
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今年2-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今年2-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保单位缴费。企业不需提供证明材料,社保经办机构将与统计、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共享信息,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将自动享受减免政策。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梅仕城说:“我们测算了一下,今年全省将减征三项社会保险费543亿元左右,企业减免征收三项社保费后年内缴费可能仍然存在困难,还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免收滞纳金。”
省医保局等部门印发的《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方案》明确:今年2-6月,13个设区市统一执行,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相伯伟说:“减征5个月后,仍有8个设区市符合阶段性降费率的条件,仍可按程序实施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0.5-1个百分点,减征和降费率两项减负措施实施到位后,预计全年可减负160-180亿元。”
省财政厅明确: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的纳税人,对受疫情影响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预计可为企业减轻负担19.2亿元。
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沈益锋说:“困难性减免都将审批流程后移,采取申请即核准的方式,让困难企业尽早受益。”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浦沫瀚 李栋 编辑/朱一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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