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有序恢复商品房和二手房销售

2020年02月21日 10:53:54 |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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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0日晚,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对外表示: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复工复业平稳安全的通知》,以及市防控指挥部13号通告内容,全面落实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发展部署,南京市商品房销售将有序开展。

  新房:售楼处有序开放,尽量采取网上摇号、选房模式

  据介绍,从2月20日到3月底,南京预计有41个楼盘入市销售。

  根据新的规定,全市商品房销售工作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牵头,市发改、司法等部门参与,各区负责落实,将督促房地产企业做好售楼处疫情防控工作。

  接下来,符合条件的售楼处逐步有序开放。在此期间,售楼处保持室内空气流动畅通,定时进行消毒,对疫情防控要进行宣传提醒,具备接待商品房销售来访条件。同时,开发企业要向项目所在区房产部门作出承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确保物资到位、措施到位、人员信息情况掌握到位。

  区域方面,对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玄武、秦淮、建邺、鼓楼等主城区,坚持疫情防控优先,安全有序积极推进售楼处开放销售;对栖霞、雨花台、江宁、浦口、溧水、六合、高淳及江北新区等,在安全可控前提下全力推进售楼处开放销售。根据规定,无论是员工,还是到访售楼处的人员都要进行体温测量,并佩戴口罩。

  销售方面,南京将全面推行网上报名,实行差别化分时分批开盘选房,鼓励开发企业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开启线上售房模式。

  二手房:推行“互联网+房产交易大厅”,按信用等级服务

  通知要求,有序恢复房产中介(房地产经纪)服务,平稳有序复工。

  在防疫防控方面,同样要求各经纪机构要做好本企业从业人员登记,实施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等措施,不得组织聚集活动;中介门店要做好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表示,各房产经纪机构要尽量推广网上办事,严格按照“互联网+房产交易大厅”模式,指导房产交易当事人做好房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不见面办理。同时,经纪机构新申请备案需通过“江苏省政务网”和“南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监管平台”,进行网上不见面申报。疫情期间,经纪机构备案实行电子备案证明。

  考虑到年检等问题,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还表示,适当调整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和经纪人证年检时间,对于备案证书到期的,通过网络上传相关材料,可临时续期,其公司正常经纪业务不受影响。

  另外,对中介促成的房产交易登记事项,实行预约办理制。目前,开放市政务中心、中山路分中心、华侨路分中心和仙林分中心,这四家交易登记中心自2月21日起接受网络预约,2月24日起工作日9:00-16:30(12:00-13:30除外)接受电话预约。

  办理期间,需要提供网签确认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编号、买卖双方身份证明、中介服务人员身份证和明示牌编号等。在现场办理的时候,严格按照预约的日期、时段和地点前往服务窗口办理,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出示企业复工证明、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和从业人员明示牌(二维码)等。尽量选用“线上缴费、证书邮寄”等服务,减少等待逗留时间,即办即走。

  值得一提的是,对办理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按信用等级分类服务,对上年度已公布信用A级机构的,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对信用C级机构,暂不受理。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景正华

  【预约服务电话】

  中山路大厅:025-84709567

  华侨路大厅:025-84726049

  仙林大厅:025-58823229

  【主城六区业务咨询电话】

  不动产登记:96510(南京市外拨打加拨025)

  房产交易服务:025-84722588(转101)

  税务服务:025-8470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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