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徐州市疾控中心反馈,2月3日邳州市发现1例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初检阳性病例。目前,该病例已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与其接触的邳州本地密切接触者已实施隔离医学观察,外地密切接触者已发《协查通报》通知当地疾控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现发布该患者的活动轨迹。
赵某菊,女,55岁,家住邳州市运河街道民主东路南4巷,为2020年1月31日睢宁县病原学检测阳性病例吴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2020年1月26日
赵某菊在睢宁县中医院护理其母吴某某(吴某某因脑部疾病住院,1月31日发现为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
2020年1月27日
16时许乘私家车与其丈夫潘某强从睢宁返回到邳州家中,其丈夫潘某强已隔离观察。
2020年1月31日
6:19—6:53
因发烧,在邳州市人民医院南院发热门诊就诊。
6:55—7:09
在一楼CT室拍摄CT。
7:11—7:27
在一楼抽血处抽血。
7:30—8:31
返回发热门诊。
8:33—8:56
在一楼大厅收费处缴费。
8:58—19:19
被发热门诊留置观察。
2020年2月1日
10时许,被120急救车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以上时段可能与患者接触的市民,请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监测体温至最后一次与患者接触后的第14天。
2、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戴上口罩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第一时间联系所在社区进行登记,社区要第一时间向所在镇(区、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咨询电话:86221226
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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