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扬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获悉,2019年度该支队共接到各类旅游诉求230件,其中有效投诉34件。同时,该支队公布了典型案例,提醒市民在旅游出行时注意相关事项,做到文明出行、理性消费、合理维权。
案例一
设备缺乏维护致游客受伤
2019年3月31日,南京游客沈女士和妹妹到扬城东区一景区儿童游乐场游玩,由于游乐设备秋千长期没有人维护修缮,导致沈女士妹妹腿部受伤。事后,沈女士希望与景区管理人员沟通并退还门票费用,但是没有工作人员回应。最终,沈女士拨打12345进行投诉。
2019年4月1日,接到12345转办的投诉后,经文旅部门介入后,景区派专人全程陪同伤者去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并及时退了门票等相关费用。经检查,游客仅是腿部软组织挫伤,后经派出所调解,景区愿意承担全部医疗救治费用,并给予对方2600元的补偿。傍晚,景区又安排车辆专程送游客返回南京家中,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案例二
突发情况草原游取消,旅行社该退多少钱?
2019年8月7日,市民杨女士投诉,她在市区某旅行社报名2019年7月30日至8月4日到北戴河、承德、坝上草原旅行,然而在旅行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导致8月2日的草原游览项目无法按原计划进行。旅行社从安全的角度出发,建议变更接下来的旅游行程,但包括杨女士在内的该团不少游客表示,既然旅行社无法按旅游合同既定行程安排游客去草原游玩,那就结束未尽行程返程。
事后,旅行社愿意退还游客未尽行程的费用,并作相应补偿,但杨女士不同意。杨女士认为,旅行社明知当地发生情况却不及时告知,又未及时与游客沟通协商,处理应对问题不力,旅行社对贻误旅游行程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对旅行社补偿500元的做法不予认可,要求旅行社退还全款6000元。旅行社工作人员则表示,地接社一直努力使行程能够顺利进行,最后出于安全考虑不得已情况下才提出变更行程的建议。最终经协调,旅行社退还杨女士1078元未尽行程的费用,并支付500元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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