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通讯员 吴建华 记者 姜传刚)上月起,《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开始施行。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扬州2017年就建立起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并接入省平台,14.5万名建筑工人已录入实名制平台,录入数量居全省第四。
《办法》要求,建筑工人工资支付保障实行“谁承包谁负责,总包负总责”的原则,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建筑工人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建筑工人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建筑企业不得以应收工程款未到账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建立统一的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并与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实名制平台有哪些具体作用?《办法》明确,建筑工人工资和工程款项应当实行分账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建筑企业拨付工程款,并将建筑工人工资存入工资专用账户。建筑工人的工资支付实行银行代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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