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6岁女儿单独在家过夜,这样的“野蛮教育”也值得炫耀?|荔枝时评

2020年01月03日 14:13:31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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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胡欣红

  (作者胡欣红,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衢州市历史名师;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近日,微博上一位百万粉丝的育儿博主“粥悦悦”引发了热议。因为自己6岁的女儿没有完成“学习任务”,按照之前的约定,全家其他人开车去了珠海长隆游玩,唯独把女儿一个人留在了广州的家里 

  缺乏惩戒的教育是缺钙的教育。孩子没有完成“学习任务”,父母给予一定的惩罚,是家庭教育的应有之义。但是,“惩罚6岁女儿单独留家里至深夜”的做法,却令人不敢苟同。

  值得一提的是,这样的“奇葩”育儿手段,绝非个例。就在一个月前的一天,凌晨5时左右,铁路公安上海所接到旅客110报警,称车站广场上有一个仅穿了件夹克的男孩,独自跪在地上乞讨,旁边还有书包。民警询问之下才得知,这名10岁男孩因为不写作业,被爸爸扔在火车站“一边乞讨一边反思”。

  两起事件,虽然细节上有所出入,但性质如出一辙,一个是“狼爸”,一个是“虎妈”。吓唬一下孩子,很多人嘴上都说过,但鲜有付诸实际的。“我以为小时候我爸妈只是吓吓我,没想到真有家长干了”“遇到这样的亲妈也是无语了”……网友的感慨,颇具代表性。这种教育方式,隐患重重。

  首先,从安全角度考虑,即便真的要如此惩罚,也必须保证孩子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一旦真的有情况可以立马给予帮助。6岁的孩子单独留在家中,很难想象会出现什么状况,远程监控根本就不顶事。尤其令人担心的是,孩子一旦想不开,一气之下做出过激举动,这样的责任该由谁承担?这样的后果谁承担得起?

  其次,如此育儿的效果值得怀疑。在微博里,“粥悦悦”不无得意地炫耀这次“教育”的成果——第二天,这孩子就顺利地按要求完成了学习任务,杀鸡儆猴,还顺带教育了另两个娃。殊不知这样的教育即便有“效果”,也只是一时的,给孩子带来的心灵创伤,却很可能是一辈子的。“冲动是魔鬼”,过激做法往往是以对孩子的伤害为代价的。

  一个因为任性被父母“抛下”过的网友,就不无感慨地现身说法:我五六岁因为买不到想买的玩具发脾气被我妈扔在公交车站过,一个小时后被我奶奶接走,到现在我还会做被妈妈抛弃的噩梦。即使我妈就在隔壁房间我仍然会有一种妈妈不见了的慌张感,但我妈对此一无所知,所以你不是孩子你根本无法感受到孩子内心的变化。

  其三,透过这一令人哭笑不得的“闹剧”,我们更应该看到当下家庭教育所存在的严峻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明确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从法律角度来看,监护人让未成年的孩子脱离自己的保护之外,已经涉嫌违法。

  龙生九子,各不相同。教育孩子当然因人因事而异,但必须遵循法律的底线。毫不客气地说,“惩罚6岁女儿单独留家里至深夜”,其所秉承的依然是以往想打就打、想骂就骂的“棍棒教育”思维。在这样的思维下,孩子就是父母的“私产”,看似为了孩子好,实则是自私。

  可怜天下父母心。但在倡导儿童权利的当今时代,孩子不是想怎么教育就可以怎么教育的。为了孩子好,必须建立在合法的前提下。“虎妈”和“狼爸”当然都是亲爹亲妈,但即便如此,也不能随意逾越边界,“非法”闯入孩子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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