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加错人了,不介意的话,就交个朋友吧!”借着这样的开场白,一名“女孩”误打误撞加了男网友的微信。
在微信朋友圈中,这名女孩看起来美丽、善良,除了有好看的自拍照,还常常分享去做公益的视频,让男网友不由心生爱慕。
一段时间后,女孩突然遭遇困境,必须完成销售任务,于是向男网友求助:“能帮我买一点茶叶吗?”
买,还是不买?
面对楚楚可怜的女孩,
不少男网友慷慨解囊,
却没意识到自己已走入骗局。
你其实碰上了大名鼎鼎的“微信茶叶女”……
12月26日,泰州姜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彭某、苏某等9名被告人涉嫌网络诈骗一案。
案情简介
2018年,彭某、苏某共谋成立某食品商行,根据诈骗话术,使用虚构的年轻女性身份、以销售茶叶为名实施诈骗,并邀请何某、张某入股。公司组织结构分明,内设公司总监、客服部、销售部等多个部门,内部分工明确,分成两组共同诈骗。
前期由苏某负责购买用于诈骗的微信号并负责向微信号推送男性好友(俗称“推粉”),当好友达到一定人数后,业务员就根据彭某、吴某提供的话术材料,使用诈骗微信号以虚拟的年轻美貌女性身份与被害人聊天,并发布虚假的生活照片至朋友圈,骗取被害人的好感及信任。
随后,便谎称生母在其年幼时去世,留下的茶园在父亲名下,由外公外婆打理,因继母的儿子要开网吧,继母欲出售茶园筹款,只有在约定期限内完成继母要求的营业额,才能获得茶园所有权,以此博取被害人同情,待临近“约定期限”,便谎称因摔伤不能如期完成营业额,骗取受害人微信转账钱款。
你以为这些卖茶妹妹是这样的:
然而 ……是这样——
据统计,彭某、何某等9人于2018年1月至6月间共骗取钱某等20名被害人的财物。
姜堰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某、苏某等9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到拘役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到三千元不等。
法官提醒
网络交友需谨慎
涉及金钱多确认
不要轻易通过陌生人的好友申请
涉及金钱往来更要提高警惕
一旦遇到网络诈骗
及时报警,协助警方调查取证
(来源:姜堰微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