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也能继承?金坛首例已办成!

2019年12月28日 15:51:59 | 来源:金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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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坛徐女士一直和丈夫陈先生经营生意,近日,陈先生遭遇车祸不幸身亡。陈先生有两个手机,生意往来大部分都是通过手机完成,手机号还绑定了微信、支付宝等账号,夫妻二人共同使用,丈夫突然去世,若手机号发生变化,对生意资金、客户往来都会造成不便。因此徐女士来到金坛某通信公司,想把这两个号码过户下来,收到的答复是,必须提供经过公证的继承公证书,否则不能办理过户。无奈之下,徐女士来到金坛公证处寻求帮助。

  金坛公证处接到申请后,多次组织业务骨干针对该案进行讨论,通过查询大量法律资料,向办理过此类公证的兄弟市处进行了沟通取经,公证员得出结论:首先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的财产;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延伸,手机号码可以作为机主的动产,既然是个人财产,那么就应该可以被继承。根据手机号码使用者与通信公司签订的《入网服务协议》,享有对手机号码的使用权,该使用权可以转让,公民对手机号码的使用权是具有财产属性的,由此可见,手机号码虽然只是一串数字,但手机号码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可以办理公证。

  承办公证员与通信公司沟通后,通信公司要求机主的继承人只能有一人继承该号码,在审查了申请人提供的相关继承材料后,公证员发现陈先生的两个女儿未成年,经手机号码机主的所有法定继承人一致同意:陈先生的手机号码由徐女士和陈先生的两个女儿共同继承。随后,按公证的法定程序,办理了全区首例手机号码继承公证。

  公证处调查与核实后

  尽快为徐女士办理了继承权公证

  在通信公司的配合下

  徐女士携公证书

  成功将丈夫的两个手机号

  过户到自己名下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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