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号晚上,泰州姜堰交警大队查获了一名酒后驾车的司机,让人想不到的是,举报人竟然是和司机同桌喝酒的好友。
当天晚上10点多,姜堰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有人酒后驾车。随后,民警在姜堰开发区马厂路拦下了这辆黑色小轿车。
驾驶员张某承认自己喝了三两酒。他交代,当天晚上他和朋友一起喝酒,酒后已是深夜,想着回家只有1里多路,于是他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举报人王先生,王先生说,拨打这个报警电话也是迫不得已。喝完酒之后朋友张某坚持要开车,旁边的人怎么劝说都不听,最终只有报警求助。
根据规定,民警依法暂扣了张某的车辆,并将对他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原则性问题,这位张先生怎么就不听朋友劝呢?在这里,我们要为举报人王先生点个赞,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田远 胡超 泰州台/黄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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