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网传的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书,正在被各大法律公众号进行转发,引发网友们围观热议。事情大概说的是,一名女子因穿戴不符合司法礼仪的要求,经法庭多次释明后,仍然无正当理由拒绝改正,因此已经被受理的案件被撤诉处理。事情具体是什么情况,今天(27号)记者来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了解。
这段视频中,在法庭内穿戴不符合司法礼仪的女子名叫纪某某。这是她之前在法庭上因违反法庭礼仪,经法官屡次警告无果后,被带离法庭的情况。据了解,类似的情况,纪某某已经发生多次。由于屡次发生不理智的行为,导致她本人这次的诉讼,被当庭撤诉。
法庭是一个庄严的场所,法庭规则中,虽未对着装作出明确规定,但不戴帽子、墨镜、口罩等出庭,是司法礼仪的基本要求。当事人在庭审当中的神态,表情等也是法官查明事实参考内容之一。作为每个司法参与者,应当尊重法律、尊重法庭、尊重法官。不能以个人意愿破坏法庭秩序,这也是案件审理有序进行的有力保证。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