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给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整洁、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宿迁市于12月15日正式实施《宿迁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首次明确了在市区通湖大道、环湖大道、学成路、西楚大道、北京路形成的合围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市如何织密织牢管控网络,市民又有哪些反响,管控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

市区仁恒公寓小区悬挂的宣传条幅
民心所向,“禁燃”势在必行
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在我国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曾被赋予喜庆、热闹与祥和的寓意。然而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的不断提高,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弊端愈发凸显,已经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成为大势所趋、民心所愿。
近年来,各地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起的伤亡事件层出不穷,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相关规定在各大城市相继发布。据统计,从1993年北京首先发布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后,截至2017年1月,全国共有444个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764个城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对人们的生产生活影响很大,除了造成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最直接的危害就是容易引起火灾,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还会浪费宝贵的纸张资源、化工原料,并产生大量的固体垃圾,严重污染环境。此外,记者搜索相关新闻发现,每年春节期间都是燃放烟花爆竹致人伤亡的高发期。
据统计,2016年至2018年,我市因烟花爆竹燃放导致财物损坏的事故共74起,因烟花爆竹燃放扰民报警的警情共237起,公安机关查处涉及非法燃放、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案件共147起。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也与建设高水平、高质量的文明城市格格不入。近年来,市民对于控制烟花爆竹燃放,减少污染、提高空气质量的呼声越来越强烈。民有所呼,必有所应,《管理办法》应运而生,并于12月15日起正式施行。
实施“禁燃”,营造文明新风尚
“让宿迁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本人郑重承诺如下……”自《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以来,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社区民众纷纷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上签下名字,表示将自觉带头执行“禁燃”规定,并教育、引导亲友和周围群众一起遵守,倡导文明新风尚。
燃放烟花爆竹有害无益,已逐渐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作为全国文明城市的市民和一名老党员,我不仅全力支持‘禁燃’,还要号召身边的人一起行动,让我们这座文明城市更洁净更美丽。”家住市区马陵小区今年73岁的老党员刘顶赛说。
市民是城市的主人,“禁燃”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19日上午,记者在市区走访发现,各街道社区纷纷在辖区内悬挂宣传条幅,组织社区网格员上门入户开展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并在学校、医院、养老机构、餐饮酒店等地点张贴或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将新风尚传播到每一个市民心中。
“我特别支持,每年春节前后因为燃放烟花爆竹都会带来很大的环境污染,下雨就更难打扫了,环卫工人工作量大大增加不说,还会带来很多安全隐患。”江苏京宿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作业四中心负责人周岩认为,选择燃放环保型烟花、电子鞭炮、吹踩气球都可替代传统烟花爆竹,一样可以营造喜庆气氛,表达喜悦心情。
(来源:宿迁网 编辑/陈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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