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QQ号、游戏账号……虚拟财产价值渐渐化虚为实

2019年12月20日 13:59:16 | 来源:引力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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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没想到,一个手机号码会这么值钱!”近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对一个尾号为5个“8”的手机靓号进行保全查封的消息,再次让“虚拟财产”这个话题成为公众议论的热点。

  手机号、QQ号、游戏账号……近年来,与通讯网络相伴而生的“虚拟财产”花样不断翻新。“虚拟财产”有价值,很多人已经意识到,但“虚拟财产”价值的法律属性有待进一步明晰。吴中法院这次将手机号作为“虚拟财产”进行保全查封给出的也许是这样一个信号:“虚拟财产”价值,正化虚为实。

  一则法院保全查封消息引出一个话题 虚拟财产手机号,同样价值不菲

  “法官同志,我要禁止罗某把他自己的手机号码过户给他的母亲……”近日,市民仲某急匆匆来到吴中法院请求立案。乍一看,这个请求有点怪。细听听,有点道理。

  原来在2016年的时候,仲某曾把一笔钱借给罗某,后因罗某无力偿还,两人来到法院打官司。法院调解结案后,罗某仍无力还清债务。随后,法院采取了各种执行措施,但被执行人罗某名下已经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房产、汽车等财产,他仍然欠着仲某百万余元。仲某想来想去,眼下能执行的,只有罗某名下一个尾号为5个“8”的手机靓号了。

  而就在最近,有消息传来,罗某已经把自己的手机号码无偿过户到他母亲的名下。仲某这下急了,赶紧来到法院,请求法院撤销罗某把手机号码过户给他母亲的这一行为。为了避免这个手机号码被再次过户,仲某在立案时,请求法院立即保全查封涉案手机号码。

  11月18日,吴中法院受理这起案件后,立即指派执行法官来到涉案手机号码所属的通讯公司,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当场办理相关保全查封手续,限制该号码过户。目前,上述案件正在法院的审理当中。

  “法院保全手机靓号,在苏州地区尚属首例,但在外地法院曾有过多个拍卖手机靓号的成功案例。”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副庭长王丽娜说,尾号为5个“8”的手机号码,在司法拍卖网上的起拍价格通常在15万-20万元。如果竞买人多、竞拍激烈的话,成交价格可能会被抬得更高。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徐文杰也向记者介绍了一个国内法院拍卖“手机靓号”的案例。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人民法院去年曾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过一个尾号为5个“9”的手机号码。拍卖前,手机号码经评估,其使用权价值为146560元。拍卖过程中,有25人报名参加竞买。经过119轮激烈竞价后,该号码使用权最终以483300元成交,溢价率高达229.76%。

  记者昨天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专区查询,发现该拍卖平台上有数十个手机号码等待拍卖。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人民法院在上述司法拍卖专区里,挂着三个手机号码。其中,手机号码“1525*088888”使用 权的起拍 价为196000元,另一个手机号码“1502*269999”使用权的起拍价为41392元。

  记者浏览拍卖信息后发现,这些待拍卖手机号码被冠以“吉祥号”“幸运号”等名称,起拍价格也在数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尾号连号数字越多,起拍价越高。

  负责执行保全罗某手机号码的吴中法院执行局法官施展说,手机号码作为一种“虚拟财产”,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潜在价值。被执行人一旦资不抵债,可将其拥有的“虚拟财产”变现,转化成为可供执行的财产,成为破解执行难的一条途径。

  无形财产被纳入执行早有先例 虚拟财产还只占很小一部分

  一个小小的手机号码,让公众关注到一个关键词:“虚拟财产”。

  当下,市民身边涉及“虚拟财产”的纠纷案件逐渐增多。早在2003年,北京就出现了全国首例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案件。因网游装备不翼而飞,玩家李某将游戏运营商告到法院,最终法院认可了网游装备的价值,判决运营商恢复李某在游戏中丢失的“虚拟装备”,并赔偿经济损失。

  紧随其后,安徽芜湖法院审判的一起离婚案件,又一次把“虚拟财产”推到公众面前。在离婚案件中,妻子要求将丈夫经营的淘宝网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判决酌定了丈夫应当补偿妻子网络店铺的价值。

  什么是“虚拟财产”?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勇伟律师表示,“虚拟财产”早期主要是指网络游戏空间存在的财物,包括游戏账号的等级,游戏货币、游戏人物拥有的各种装备等,这些“虚拟财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成现实中的财产。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诸如手机号码、汽车号牌、QQ 号码、电子邮箱账号、手机App软件、微信公众号等“虚拟财产”纷纷浮出水面,其各自的潜在经济价值,逐渐纳入公众视野。

  针对社会上日益增多的涉“虚拟财产”纠纷,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27条专门作出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确定了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此后,以数据、网络为特征的手机号码、QQ号码、网店经营权、电子邮件账户,乃至网络积分等“虚拟财产”都被纳入法律保护范畴。

  记者在调查中得知,在目前全国法院的执行部门中,“虚拟财产”被视作“无形财产”的一部分,已被纳入法院执行的范畴。

  目前司法机关对“无形财产”的法律保护相对比较成熟,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孙伟春说,全市法院目前处置的“无形财产”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是商标专用权,第二是专利权,第三是著作权。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专门列有“无形财产”这一个子栏目,其中就包含了“虚拟财产”。

  蒋勇伟律师说,与相对成熟的商标、专利等传统“无形财产”相比,“虚拟财产”相对属于新生事物,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关于电子邮件账号、QQ账号、微信公众号等虚拟账户能否继承、转让,窃取“虚拟财产”如何定罪量刑等问题,国内相关法律仍不够完备,司法保护相对不够成熟完善。

  记者在淘宝网上注意到,一款名为“麦萌会生活移动客户端安卓版App应用软件(V1.0)”出现在司法拍卖平台上,起拍价为1000元,很快被人以1000元的价格拍得。

  孙伟春表示,目前全市法院执行的财产仍以房产、车辆、土地等“有形财产”为主,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法院对“无形财产”的处理力度在逐渐增大。不过,“虚拟财产”处理件数,在“无形财产”处理件数中,数量并不多,还只占到一小部分。随着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推进,法院将逐渐加大对“虚拟财产”的处置力度。

  账户积分被偷了2年多仍不知道 虚拟财产亟待有效管理和保护

  “账户里的积分被偷了2年多,如果不是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很多客户还蒙在鼓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样一个案例,一名不法分子通过技术手段,在某网络账户里盗窃大量客户的积分,直到司法机关审理案件、主动联系相关受害人时,很多客户对自己的“虚拟财产”失窃情况仍一无所知。

  这部分人对“虚拟财产”过于疏忽,致使本属于自己的“无形财产”一直处于“沉睡”状态,并未唤醒。当然也有些人对自身拥有的“无形财产”的巨大价值不甚了解。

  “当事人听说自己的商标这么值钱,顿时决定不拍卖了。”姑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曹黎丰向记者介绍了这样一个案例,三年前,在该法院受理的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提出用他所拥有的一个酿造商标来抵债。法院委托专业机构估价后,证实该酿造商标当时的价值约在10万元左右。听说这个商标这么值钱,被执行人后悔了,不肯转让商标,转而另外筹集资金还债。

  “越来越多的案例提醒我们,不能忽视对属于自己的‘虚拟财产’的管理和保护。”蒋勇伟律师说。他建议市民要向企业学习,很多企业有专人负责管理该企业的商标等“无形财产”,个人也可以拿来借鉴,加强对“虚拟财产”保护和利用,例如对微信公众号、微商账号、游戏账号等妥善运营,对手机号微信号等私人通讯工具注意保密,这些不仅仅是个人信息的沉淀,其中还蕴含着丰富“金矿”。一旦被“唤醒”,说不定会产生不菲的经济效益。

 (来源:引力播 编辑/俞思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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