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施暴反被拘”当事人赵宇获评福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2019年12月18日 09:30:39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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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18日,《福州晚报》刊发两版文章介绍福州市第二十六次见义勇为表彰大会先进分子(群体)事迹,其中因救下被侵犯的女子引发社会关注的赵宇名列其中。记者从赵宇处获悉,12月18日上午,福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将召开表彰大会,为他和其他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颁奖。

  【事件回顾】

  2018年12月26日晚,李某和邹某酒后一同乘车到达邹某暂住处,在邹某暂住处发生争吵。“事发当晚我喝多了酒准备打车回家,李某要和我一起走。我拒绝了,但他还是跟着我上了出租车。下车后,李某提出要去我的住所,我再次拒绝。他和我保持一米左右的距离,一直尾随我上楼。我关上房门后,他就用脚踹门。”时隔多天,邹某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仍觉胆战心惊。

  李某将门踹开后,便提出留宿。看到屋里还有其他女子后,又提出要和邹某出去过夜。再一次遭到邹某拒绝后便上前打她,还用水壶砸向邹某的头部。激烈的争吵声引来邻居围观。

  “我听到楼下有人在呼救,出于本能就想下去救人。当时门口站了几个人,但是没人进去帮忙。我看到屋里一个女孩被一名50岁左右的男人掐住脖子,脸都被憋紫了。”此时,楼上正准备休息的赵宇听到呼救声,下楼看见李某正在殴打邹某时,便上前制止拉拽李某,赵宇和李某一同倒地。两人起身后,李某打了赵某两拳,赵宇随即将李某推倒在地,接着上前打了李某两拳,并朝倒地的李某腹部踹了一脚。

  后赵宇拿起房间内的凳子欲砸向李某,被邹某拦下,随后赵宇被自己的妻子劝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李某腹部横结肠破裂,伤情属重伤二级;邹某伤情属轻微伤。

  而与邹某同住的闺蜜贺某在李某闯进房间时,因害怕就报了警。当晚,辖区派出所民警将邹某、李某和贺某带回派出所做笔录。“民警当时没有让我一起过去,我以为这事就过去了。”赵宇说。

  2018年12月29日,李某报警,正在医院陪护临产妻子的赵宇,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拘。

  【初次判定】

  福州市公安局官方2019年2月21日凌晨发布案情通报,公布了该案案发经过。福州警方通报称,检方认为,赵宇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被害人李某重伤的后果。鉴于赵宇有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对赵宇作出不起诉决定。

  【无罪决定】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下,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令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认为,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原不起诉决定书认定防卫过当属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决定予以撤销,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并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12月发布的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对赵宇作出无罪的不起诉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严格依法对赵宇一案进行纠正,有利于鼓励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气,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支持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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