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煤矿透水事故 涉事煤矿有多次瓦斯超限记录

2019年12月15日 19:26:20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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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独家|四川宜宾煤矿透水事故已致4死14人失联,涉事煤矿有多次瓦斯超限记录

  2019年12月14日15时26分,川煤集团杉木树煤矿在N24采区边界运输石门发生一起透水事故。新京报记者在今日(15日)早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当班共347人入井,事故发生后,329人安全出井。

  截至15日17时,事故造成4人遇难、14人失联。事故发生后,包括芙蓉集团公司救护队在内的11支救援队共190余人赶赴现场救援。川煤集团启动安全生产预案一级响应程序。

  新京报记者探访现场、梳理独家获得的档案资料发现,事发煤矿从今年4月起每月均有瓦斯超限记录,员工作业受伤频发。

▲预备进场的国家矿山救援芙蓉队员 新京报记者 王昱倩 摄

▲预备进场的国家矿山救援芙蓉队员 新京报记者 王昱倩 摄

  现场向人员被困区域输送压缩空气救援

  今日凌晨,新京报记者在杉木树煤矿现场看到,矿井入口外已拉起警戒线,有身穿黑色制服的警务人员成列值守,有救援人员头戴探照灯,分批次进出煤矿救援。

  煤矿办公楼前,停放多辆救护车及消防车。杉木树煤矿办公楼一间会议室内,多名失联人员的家属正焦急等待。

  15日10时许,应急管理部官网发布消息称,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视频连线四川应急、煤监、消防和救援现场,“要求全力以赴开展抢险救援,确保救援人员安全,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尽快核清人数,查明事故原因并严肃追究责任。”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救援工作尚在进行。川煤集团芙蓉公司副总经理谢家鹏介绍,目前,已进一步确定人员被困区域,对已掌握的突水点,采取封堵、引导疏排、截流等措施,防止被困区域水位上涨。

  此外,救援人员调运16台不同型号的潜水泵,对人员被困区域抽水排水,并利用管道向该区域输送压缩空气,“努力保障人员被困区域氧气充足”。

  按救援计划,井下准备使用千米钻机,向人员被困区域打钻施救。救援人员分为4个救援梯队,轮流进行巷道清淤,打通救援通道。

  今日上午,多台潜水泵已运抵现场。四川省煤矿抢险排水站工程师王雄告诉新京报记者,其中一台潜水泵的抽水量是每小时550立方,扬程 306米,“要看井下运输情况与运输条件,预估5小时装好投入到工作中。”

▲事故新闻通气会会现场。新京报记者 王昱倩 摄

▲事故新闻通气会会现场。新京报记者 王昱倩 摄

  当地称将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

  今日17时30分,新京报记者从事故新闻通气会现场获悉,针对救援,相关部门已调运大型排水设备至现场。额定流量220立方米每小时的排水设备于今日11时29分正式开始排水。但通过观察,发现水位每小时上涨445mm。为加快抽排速度,四川省煤矿抢险排水站调集额定流量550立方米每小时的排水设备,设备仍在运输途中。

  根据救援需要,救援人员在发生透水事故附近的N26采区安设多台灾区救援电话,并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抢修现场安全监控系统。目前,井下事故现场部分区域恢复了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和供电系统。

  此外,针对本次事故,川煤集团调集了18家二级单位的党、工、团机构,成立了18个善后工作小组,对每个遇难、失联人员家庭进行安抚。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今日8时,国家应急管理部副部长、煤监局局长黄玉治会同尹力省长、王凤朝副省长和相关专家就救援进行讨论,并决定下一步全力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尽一切力量搜救失联人员;科学施救,防止次生灾害;多措并举,论证实施多种救援方案;妥善做好家属安抚等善后工作,及时发布信息,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

▲杉木树煤矿内有工作人员在办公楼前值守。新京报记者 王昱倩 摄

▲杉木树煤矿内有工作人员在办公楼前值守。新京报记者 王昱倩 摄

  4月起每月均有瓦斯超限记录

  杉木树煤矿的安全方面存多处隐患。新京报记者独家获得该煤矿的轻重伤档案显示,仅11月该煤矿就有3人在工作中轻伤。

  新京报探访杉木树煤矿的调度室发现,该煤矿从今年4月开始的档案中,每月都有瓦斯超限记录。如11月4日,一天之内发生三次瓦斯超限,分别为1%,0.5%,1.5%。

  新京报记者独家获得的内部处理报告显示, 11月5日,杉木树煤矿曾发生过一次瓦斯超限三级报警事故。处理报告显示,当时四川省应急厅、宜宾市应急局及专家8人对此次事故开展调查。最终决定对煤矿处罚15万元,对矿班子成员处罚1万元,机电矿长处罚3000元。机电队电工班受到集体处罚,9位相关人员被罚款、警告、调岗、撤职等。

  曾获评集团“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杉木树煤矿所属的芙蓉实业公司官网介绍,该公司前身是芙蓉矿务局,为原煤炭部所属国有重点大二型煤炭生产企业。2001年,芙蓉矿务局整体改制为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8月,芙蓉实业公司成为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6年底,该公司在册员工约8000人,资产总额60亿元。

  新京报记者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杉木树煤矿位于宜宾市珙县巡场镇,于2015年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为袁修竹,经营范围为销售、生产煤炭、矿副产品等。12月15日凌晨,新京报记者探访杉木树煤矿。办公楼内的公示栏显示,袁修竹现为矿长、党委副书记,主持杉木树煤矿的行政工作。

  12月15日,新京报记者探访看到,杉木树煤矿周边悬挂了许多关于安全生产的宣传牌。在宣传牌上,它自称“一流的管理和技术团队,一流的安全文化矿井,一流的安全高效企业”,且评选出“年度十大安全标兵”,在墙上张贴他们的大幅人像。

  办公楼内也不乏类似宣传,据张贴内容,该煤矿获评芙蓉集团2018年度“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管理先进单位”“年度安全协管先进集体”“安全生产1541天表彰”等。

▲涉事企业在会议室内悬挂安全生产的表彰。新京报记者 王昱倩 摄

▲涉事企业在会议室内悬挂安全生产的表彰。新京报记者 王昱倩 摄

  办公楼内的公示栏显示,2018年,该矿共评选出安全星级员工11888人次,发放安全奖励400万元。此外,还建立了矿领导每月巡查隐患制度。如10月份,他们就巡查出60条安全隐患。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事故发生前两天的12月12日,川煤芙蓉公司官网还发布文章称,“杉木树煤矿‘五个持续’吹响全年安全最后一公里冲锋号”。

  文中提到,连日来,杉木树煤矿“强化现场管理,狠抓隐患排查……吹响全年安全最后一公里的冲锋号,打响矿井安全生产‘保卫战’”。其主要措施,包括“持续强化安全宣讲”“持续强化规范操作”“持续强化安全监督”“持续强化现场管控”“持续强化群防群治”。

  此外,新京报记者独家获得的一份《杉木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表》显示,自今年2月起,该煤矿多次发生员工人身伤害意外事件。

  记者获得的一份杉木树煤矿《调度原始记录》也显示,表中,不同月份登记有员工的受伤记录。如9月21日的《调度原始记录》写道,当日5时18分,“采二队员工陈明华在抬平板车时,不慎摔倒,右腿小腿被平板车车轮挤压,有伤口和少量出血。”

  另一份《人身(轻重伤)事故记录》则记载,4月9日,运输队辅助工罗某某左脚二指第一节被道杆压伤,造成脚趾骨折。10月14日,运输队跟车员罗某“作业时摔了一跤,碰到矿车上,无外伤,感觉肚子痛,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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