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特报专稿 记者/史亚楠
9曰23日,河南信阳老人小区内撞伤儿童欲离开,遭路人阻拦猝死一事发生后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了解,去世老人郭先生家属随后将阻拦者孙女士告上法庭,本案将于12月12日下午3时在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荔枝新闻从本案被告孙女士处获悉,她于11月21日收到法院传票,去世老人家属以“健康权”受侵犯为案由,将孙女士和小区物业告上法庭,主张赔偿40余万元,并要求孙女士在小区内张贴告示道歉。对于这样一份传票,孙女士感到十分无奈。
孙女士收到法院传票
孙女士告诉荔枝新闻,事发时是晚上八点左右,一位老人在小区内骑自行车撞倒了一名儿童,儿童倒地,且脖子上有血。随后,孙女士一边照顾孩子一边联系其家长,老人却准备离开。见状,孙女士拦在老人自行车前阻止对方离开,随后小区保安也来到现场,孙女士也报了警。老人在这一过程中始终情绪激动,辱骂不止,最终忽然倒地不起。
事发当晚孙女士和小区保安阻止郭先生离开
孙女士描述的事情经过在老人家属的诉状中也得到了印证,但双方表述有一定出入。去世老人郭先生的家人在诉状中认为,是孙女士未对所带小孩尽到照顾义务,任由小孩子在路上乱跑才导致当天碰撞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后,孙女士不思己过,反而和其女的玩伴对老人恶言恶语纠缠20分钟,继而导致老人心脏骤停。
老人家属诉状(部分)称要“维护公序良俗和自身权益”
基于上述看法,老人郭先生家人认为孙女士和小区物业存在侵权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和老人心脏骤停猝死。而孙女士的律师,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维则表示,依常理判断,阻止一个人离开是不会致对方死亡的,孙女士的行为和老人的死亡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孙女士弟弟在今日头条发文称“盼法律伸张正义”
此外,律师告诉荔枝新闻,他们在取证过程中发现老人事发不到一个月之前就曾因意识不清伴肢体抽搐在信阳市中心医院入院治疗。病例显示,郭先生在当时就被医院下了病重通知书,并曾被提示将有恶性猝死可能。孙女士律师表示,郭先生是明知自己身体很差却没能妥善处理事故,以及没能恰当控制自身情绪才不幸去世的。
一方认为是孙女士的阻拦和小区物业的失职导致老人心脏骤停去世,应当承担过错责任;而另一方则认为孙女士的行为同老人去世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孙女士不存在侵权责任。关于此事的进展,荔枝新闻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