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时空》记者获悉,江苏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后,省生态环境厅组建八个督查组,随机对全省58家企业进行首轮暗访督查。督查发现,南京新蓝天钢构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存在未落实大气管控措施等问题。南京三隆包装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对本次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省生态环境厅将按规定作为环保失信记录实时纳入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对评价等级为严重失信和较重失信的企业,将执行暂停新增贷款、水电加价收费等联合惩戒措施。
第一轮暗查发现未落实大气管控措施的企业
1、南京新蓝天钢构有限公司
2、靖江市焱升铸业有限公司
3、泰兴市南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4、泰州市国裕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5、常州华狮化工有限公司
6、常州市洪炉铸铁件厂
7、扬州市东跃水泵叶轮厂
8、扬州统业特钢机械厂
9、淮安市江苏曜曜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10、镇江天宇混凝土有限公司
11、镇江通济河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12、镇江市延茅机械有限公司
13、镇江镇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4、丹阳市华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5、丹阳市折柳合金铸造厂
16、南京双腾家具有限公司(高淳)
17、南京华狮新材料
18、南京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19、南京沙索(中国)化学有限公司
第一轮暗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
1、南京三隆包装有限公司
2、南京上美冠丰塑胶有限公司
3、南京浩宇塑业有限公司
4、南京市恒缇电子有限公司
5、南京德星精密压铸公司
6、常州华狮化工有限公司
7、常州市洪炉铸铁件厂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陈超 夏敬栋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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