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邮某小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事件,数个碗盘从天而降,将楼下一辆白色轿车砸了数个窟窿。值得庆幸的是,由于事发于凌晨,此次高空抛物未造成人员伤亡。
陈先生家住扬州高邮秦邮路某小区。11月27日晚,陈先生下班回家后,便将自己的轿车停在了小区车位上。11月28日早上7时40分左右,陈先生走出家门,前往车位取车上班。但当陈先生来到自己车位前时,眼前一幕把他给吓呆了。陈先生爱车的前后挡风玻璃被砸了数个窟窿、引擎盖、左后视镜也被砸坏。陈先生仔细观察发现,车子周围地面上残留着不少破碎的瓷片。 

"谁把我车子弄成这样的啊?"陈先生正在恼火时,突然边上走来一名男子,该男子表示其从早上6时许起床后就一直在等车主出现,并承认陈先生的车是其家人在凌晨吵架时从楼上扔下东西砸坏的。 见此情况后,陈先生立即拿起电话,向警方报警求助。接到报警后,高邮开发区派出所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对高空抛物,展开了调查。 经初步调查,民警了解到,11月28日凌晨3点左右,家住该小区某栋11楼的王女士,因跟丈夫发生矛盾,一时想不开,将家中碗盘从11楼抛下,刚好砸中陈先生的车。王女士父亲听说女儿做傻事后,立即下楼查看情况并试图联系车主,但由于事发时是凌晨,无法联系上车主。当天一大早,王女士父亲便守在车旁,等待车主出现,向其赔礼道歉。 目前,经警方协调,等车损鉴定结果出来,王女士将依法赔偿陈先生的经济损失。 近年来,各地高空抛物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们的安全。 11月26日,深圳龙岗区发生一起高空坠物伤人事件。一男子被砸受伤,高坠物为一瓶喷雾气罐。伤者右眼受伤严重,初步检查无光感,将进行手术治疗。医生判断,伤情对视力恐会造成较大影响。 
6月19日下午5点40分左右,南京东宝路附近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伤人事件。一名路过的10岁小学女生被砸中头部,受伤倒地后已经被送往医院抢救。 
6月13日,广东深圳一小区高空坠落玻璃窗砸伤五岁男童头部,16日上午因抢救无效死亡。每次听到此类的消息都让人不寒而栗! 扬州的王女士, 因跟丈夫发生矛盾,一时想不开,将家中碗盘从11楼抛下,这样的做法未免太情绪化了,你不能因为自己的不愉快,而无理取闹。 你知道高空坠物的威力有多大吗? 高空抛物危害极大,一是一旦击中人,不死也伤;二是危险从天而降而且速度很快,极难被察觉。换个角度想,如果您走在楼下,这时楼上有人往下抛东西,王女士您做何感想呢?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对高空抛物坠物相关行为主体民事、刑事责任的追究,给出司法指导意见。
准确认定高空抛物犯罪。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依法从重惩治高空抛物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1)多次实施的;(2)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4)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准确认定高空坠物犯罪。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从高空坠落物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