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周二中
今年的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从12月1日至7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全国部署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这也是我国第二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还记得2018年3月17日上午,见证过无数次历史性时刻的人民大会堂,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首次国家领导人宪法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大国领袖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让全面依法治国的脚步更加铿锵有力。
维护宪法权威,需将尊法放在第一位。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古人云,“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这里的“奉”字,有两层意思,一是奉若神明的奉,即尊重尊崇,将宪法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其次才是执行的意思。我们要将宪法当作自己的人生信条,时时牢记宪法尊严,事事以宪法为准绳,处处维护宪法权威。
维护宪法权威,需将学法当作头等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作出了专门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在,全国上下都在学习全会精神,我们要与学习宪法具体内容结合起来。宪法是母法,是上位法,是一切法律法规制作的根源。学习宪法,要结合原文认真学,吃透字里行间的丰富内容,同时,要结合我们每个人所在的行业,所从事的工作、学习,与学其他法律法规相联系,从而达到提高自身法律知识水平的效果。
维护宪法权威,需将守法落在行动中。一方面,立法要体现宪法精神,这是守法的重要表现。“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高质量立法既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细致功夫。我们当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我们所有的立法,都要与宪法精神保持高度一致。另一方面,我们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守法护法的良好局面,强化法治之力,让全体人民更加自觉地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今天的中国,法治已经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共识。在宪法光芒照耀下开创中国之治新局面,让我们一起努力!(周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