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讯 根据安全管理规定,危化品车辆进出泰兴市经济开发区都要进行登记管理,但近日却有司机因为怕麻烦,冒充普通货车,结果被抓了个正着。

当天下午1点47分,一辆红色的厢式货车从泰兴市经济开发区澄江路卡口经过,乍一看没有任何危险品警示标志,很快就被放行通过,在一旁巡逻的民警随后却跟上了这辆车。这辆厢式货车的尾部,有明显的悬挂标志的痕迹,因此警方怀疑这辆车是危险品,但是没有悬挂警示标志。

经检查,民警发现驾驶员朱某驾驶的这辆厢式货车原本是危险品运输车,也有相关运输资质,当时车上还装载了成箱的偶氮二异丁腈,能引起爆炸着火,易燃、有毒。违法嫌疑人朱某告诉记者:“因为每次去那里要登记,所以我想图省事一点,就节约半个小时时间,所以我就把它拿下来了。”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于未悬挂警示标志灯的,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于驾驶员押运员处以行政拘留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情节严重的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警方提示:在行车途中一定要按照国家规定,保持警示灯警示标志的清洁,便于提醒过程车辆的避让,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周杨杨 编辑/康娜)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