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执法检查来了!我市出台《2019年徐州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我市将最大力度地强化执法检查,确保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4+2”地区发现问题直接立案
执法检查重点区域:徐州市区及周边地区,即“4+2”地区(铜山区、贾汪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经济开发区)。
重点行业执法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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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2”区域,将从丰县、沛县、睢宁县、邳州市、新沂市、铜山区及贾汪区的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抽调执法人员,各自携带移动执法装备、穿着执法服装,对这一区域的重点行业开展执法督查。
主要检查区域内的工程机械、家具、砖瓦、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情况、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等,发现问题直接立案处罚。
区域“微环境”执法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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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从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和开发区的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抽调执法人员,各自携带移动执法装备、穿着执法服装,对“4+2”地区的工地、餐饮、汽车喷涂及维修等小型企业开展督查。
重点检查治污设施运行情况、无组织废气收集情况、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及“八个一律”和“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情况等,发现违法问题直接立案处罚。
重点强化夜查和廉政纪律
此次强化督查工作分2个夜查大组,主要对“4+2”地区内的“四大行业”及铸造行业等企业,开展不间断的夜查工作,严查企业偷排漏排、设施不正常运行、在线数据造假、超标排放及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等重点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各县区将参照市局强化督查的方式,组织成立若干执法小组,不间断地开展执法检查和夜查。
重点对辖区内钢铁、焦化、水泥、火电、砖瓦、铸造和涉及vocs排放行业及各类建筑工地开展强化执法检查。
严查偷排、漏排,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严格对照我市应急管控要求和应急减排内容,加大对管控企业的检查和巡查力度,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各市区(分)局也将组织成立若干执法小组,开展不间断的执法检查和夜查。
重点对辖区内工地、餐饮、机械加工、汽车喷涂及维修、非道路移动机械等进行强化执法检查,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和不落实管控措施的行为。
同时,徐州市生态环境局要求所有参与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特别是对抽调派出的执法人员,派员单位要做好行前廉政警示教育,强化廉政纪律要求。检查中不得擅自调换抽调人员,执法人员在使用移动执法系统时必须携带执法记录仪,并严格按照“八步法”制作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