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2018年度老年人口信息发布,你所关注的数据都在这里……

2019年11月25日 06:49:36 | 来源: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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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我市发布了《扬州市2018年度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截止2018年末,全市户籍人口数达458.83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18.22万人,占总人口数25.76%,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口82.53万人,占总人口数17.99%,全市共有百岁老人280人。人口老龄化比重较高的前四位分别是江都区、高邮市、广陵区和生态科技新城,老龄人口比重分别为27.83%、27.34 %、27.22%和27.02%。

  2018年末,全市10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280人,其中广陵区47人,邗江区16人,开发区18人,景区17人,生态科技新城18人,江都区82人,宝应23人,高邮42人,仪征17人,其中江都区最多。

  养老服务

  《报告》显示:2018年末,全市已建成养老机构114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84家(农村五保供养机构70家),社会办养老机构30家。全年各类养老床位数共计4.42万张,较上年同期(4.07万张)增长0.35万张,增幅达8.6%,其中护理型床位数1.25万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数54.7%;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床位数3.26万张,占养老床位总数的74.2%。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38.1张,同比增加2.2张。

  截止2018年底,全市建成9个街道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73个老年人助餐点和576个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市社区(村)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覆盖率分别达61%和32%。

  医疗保障

  《报告》显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8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6.5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83万人,其中参保职工99.19万人,参保退休人员37.35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1万人和1.73万人。

  2018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55.93亿元,比上年增长17.1%,其中征缴收入53.48亿元,比上年增长16.56%。全年基金总支出38.54亿元,比上年增长7.6%,其中医疗保险待遇支出38.34亿元,比上年增长7.58%。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8年末,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98.2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不低于510元,比上年提高40元。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23.83亿元,基金支出21.31亿元。

  医养结合

  2018年,为不断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市委、市政府把新建6所护理院(康复医院)的建设写进了民生一号文件,目前为止,全市共有养老护理院(康复医院)数量从原来的2所增加到了14所,除两个功能区以外,每个县(市、区)已达到1所以上的护理院(或康复医院)。全市医养融合机构共有床位5360张(其中养老床位4249张,医疗床位1111张),较好地解决了部分老年人机构养老需求。

  2018年末,全市共有62万老年人参加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安康关爱行动",同比增长26.43%,较2017年全市净增12.98万人;参保覆盖率达53.57%,较上年提升7.67个百分点;理赔人数1.7万人,理赔金额1728万元。仪征、宝应、邗江参保率位居全市前三。

  老年优待

  为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的浓厚氛围,继续为高龄老年人发放尊老金,其中80-90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90-94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230元,95-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26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2018年度,全市共计发放尊老金16.8万人,累计发放金额1.219亿元。

  老年维权

  2018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664件,为来访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1026次,全市公证部门为老年人办理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等减免公证费用26.4万元,为行动有困难的老年人上门服务6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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