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眼睛被塞纸片,处理施暴者岂能一“赶”了之?|荔枝时评

2019年11月20日 13:58:26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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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欣红

  (作者胡欣红,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衢州市历史名师;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禹州大涧学校7岁的二年级女生小花(化名)眼睛被塞纸片一事引发关注。据小花的妈妈讲述,当时两名学生按住小花胳膊,另一名学生小刚(化名)向小花眼睛里塞纸片。

  事情一经传出,迅速引爆舆情。彻查事件还受害者一个公道,固然是应有之义,如何处理施暴者,同样备受关注。近日,小刚的爷爷表示,事发后小刚被“赶出”学校,只能转校。对于该做法是否合法,禹州市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表示,要等调查结果出来再处理。 

  对于学校“赶走”小刚的做法,很多人拍手称快,认为就应该让这个“坏小子”知道做了坏事要承担后果,甚至有人不无偏激地表示赶出去太轻了,“应该关起来”。

  但是,《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换言之,“赶人”的做法尽管挺“解恨”的,但并不合法。

  没有人愿意出现眼睛被塞纸片这样的恶性事件,但既然已经发生了,那就应该妥善解决。除了聚焦受害女生,如何教育施暴者,同样事关重大。如果不是天性暴虐,从某种意义上说,往同学眼睛里塞纸片的小刚,其实也是一个受害者。倘若不是家庭和学校教育的缺失,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能做出这种“残忍”的事情吗?小花同学需要帮助,小刚同样也亟待救治。

  或许一时之间很难找出有针对性的方法对小刚进行教育引导,学校无奈之下才出此下策。但一“赶”了之无疑治标不治本,只是一种推卸责任的做法,学校是以一种错误掩盖另一种错误。这也正是公众纷纷质疑学校的原因所在。

  当然,质疑学校的做法并不意味着要为小刚辩护什么。只是,学校既然承担了教书育人重任,就应该迎难而上,做到“一个都不放弃”。

  除此以外,作为监护人的家长同样难辞其咎。耐人寻味的是,事发至今,只有爷爷出面道歉,小刚被“赶”的新闻里,也只有“爷爷说,奶奶说”,小刚的爸爸妈妈去哪儿了呢?给人的感觉是,事情发生后一直是爷爷奶奶处理,可见平时父母在教育中的缺席。直到孩子不能上课,孩子母亲才出现,这证明了孩子父母不是不能出现,而是出了问题不想出现。

  父母不露面不表态不道歉,难道赔一点钱就可以了事?就可以抚慰受害者的心灵?出了问题令人心痛,不敢直面现实更是令人痛心。换个角度讲,犯错也是一种教育契机。倘若连父母都不能正视,那无疑是浪费了一次矫正自家孩子的机会。一错再错,岂不哀哉!小刚的爸爸妈妈在哪?你们真的应该勇敢地站出来向当事人说一声“对不起”了。

  无论是学校还是家庭,都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来,补上对这个孩子的关注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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