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11月12日公布在全国率先出台《打击与防范网络"套路贷"虚假诉讼工作指南》相关情况,我省将在立案、审理、执行环节对于涉网贷案件进行严格把控。
《工作指南》对网络"套路贷"常见手法进行了披露,包括进行欺诈性宣传、非法获取借款人个人相关信息、恶意制造违约等六种"套路"。同时加强对网络借贷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环节的审查力度,明确涉及非法金融活动的网贷案件,裁定不予受理;进入审理环节的,裁定不予起诉,判决、调解已经生效的,予以再审纠正。全流程狙击网络"套路贷"虚假诉讼,截断不法分子通过民事诉讼获取非法利益的通道。
省高院扫黑办"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组组长王蕴:一旦发现P2P平台不合规、不合法的,我们是一律作否定性评价。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9年7月,所有的民间借贷案子都要回头看,都要审查甄别是否存在套路贷虚假诉讼。
省高院相关负责人强调,对于网络平台主张超过民间借贷利率上限24%部分的利息,江苏法院一律不予支持。且收取利息总额不得超过本金金额,对实际年利率超过36%,符合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的,裁定驳回起诉,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杨尔希 赵凌翔 编辑/刘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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